廣告的最佳位置!
你的廣告獎金遲遲沒有收入嗎?趕快檢查一下是不是廣告位置有誤呢??
經過BlogAD的統計,廣告放在越顯眼的位置,點越的機率就越高喔!相對的廣告如果躲在陰暗的角落,點閱的人就少的可憐呢!趕快將廣告放置明顯處,讓他發光發熱吧!!

親愛的會員您好

 

 

近日BlogAD發現有多數會員利用自製的自動衝人氣軟體或參與集體衝人氣行為,或參考網路上的相關文章來製造廣告曝光數,以企圖賺取高額的廣告獎金,此行為已嚴重違反BlogAD會員條款及損害其他正常努力經營部落格的會員權益,BlogAD對此行為有以下幾點公告:

 

1.BlogAD發現或網友檢舉有會員自製自動衝人氣(點閱數)軟體或任意散播自動衝人氣(點閱數)軟體者,或於部落格上發表自動衝人氣(點閱數)教學文章者,將立即停權並不予發放任何廣告獎金,且未來不得複權。

 

2.BlogAD發現或網友檢舉有會員使用任何不正當方式增加曝光數或點閱數者,將立即停權並不予發放任何獎金,且未來不得複權,不正當方式包括自行大量點閱(瀏覽)廣告、使用廣告自動點閱(瀏覽)軟體、刻意隱藏廣告、或鼓吹網友協助點閱(瀏覽)廣告及任何非網友正常點閱(瀏覽)部落格廣告之方式。

 

3.為減少作弊行為影響其他會員權益,曝光式獎金修改為審核制,意指每月1-5可提出申請,BlogAD會針對申請者的部落格人氣及其他考量之加權分數來決定是否可以使用曝光式獎金,一般而言,只要您是正常使用BlogAD服務的會員,且部落格內容、人氣皆符合廣告主的需求,您皆可使用曝光式獎金計算方式,完全不會影響您的權益,點閱式獎金則不需審核,可於每月1-5號直接轉換。

 

BlogAD提醒會員,切勿以不正當行為賺取廣告獎金,此行為將會影響到BlogAD所有會員、及所有BlogAD的廣告主之權益,BlogAD將會嚴格取締違規行為,以維護會員及廣告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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